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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残联简介
    残联简介:青神县残联组建于1991年7月,并于当年实行计划单列,配备了专职理事长。全县10个乡镇都建立了乡镇残联,配备了理事长,全县76个村和10个社区都建立了残疾人协会。2003年,相继成立了青神县肢残人协会、盲人协会、聋人协会、智残人亲友协会、精神残疾人亲友协会。2001年11月,青神县被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财政部、中国农业银行、中国残联评为“全国残疾人扶贫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8月,青神县获中国残联颁发“全国乡镇残疾人工作试点县”称号;“2006年5月,青神县被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县’。”
    青神县残联主要职能: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团结教育残疾人,为残疾人服务,履行县政府赋予的职责,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事业。
    (一)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四)开展残疾人劳动就业,扶贫开发,康复教育,文化体育,无障碍设施等工作,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五)协助县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和规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六)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七)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八)统筹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岗位职责:
    (一)理事长职责:1、受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团的委托,主持县残疾人联合会全面工作,向主席团负责并报告工作;2、制定县残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协调各方关系,推动残疾人事业不断发展;4、完成县委、政府、市残联下达的目标任务。
    (二)办公室岗位职责:1、负责会务会、办公会及会级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和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政协提案的处理;2、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人事工资、国有资产管理、对外交流、接待和机关财务与行政事务;3、负责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工、青、妇工作;4、负责机关的目标管理,指导乡镇残联的目标管理;5、承担县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康复、教育、就业岗位职责:1、制定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承担县残联康复指导站工作,完成康复工作任务;2、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和开展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中等高级以上教育及成人教育;3、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扶贫,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承担县残疾人劳动服务所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组织起来就业和个体就业,指导管理盲人按摩。
    (四)组织宣传岗位职责:1、负责残疾人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协会;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发放残疾人证;2、宣传残疾人事业,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助残活动;3、开展残疾人法制建设工作,督促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


青神县残疾人联合会主办 联系电话:0833—8862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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