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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推进全民创业、支持全民创业、服务全民创业的要求,制定我市残疾人创业服务行动方案。
一、创业目标
实施残疾人创业“三个五”工程。5年内,扶持5000户残疾人在创业中发家致富,扶持500户残疾人个体户发展壮大,扶持50户残疾人私营业主做大做强。
二、创业动员
全市残联系统总动员。各级残联组织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委蒋仁富书记在全市全民创业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贯彻好《眉山市全民创业行动方案》、《全民创业服务行动方案》、《眉山市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的若干政策》(眉委办[2007]94号)。做到残联组织层层动员,残联干部全部参与,残疾人人人皆知,家喻户晓。鼓励残疾人自尊、自立、自强、自信,不靠救济,靠自己动手创造幸福生活。
发动广大残疾人,不拘形式,不拘类型,不拘规模,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干事创业。鼓励残疾人从无到有创新业,由小到大创大业。
三、创业支持
各级残联要大力支持全民创业,积极鼓励残联干部开展“一帮一”活动,为自愿贷款办实体搞创业的残疾职工、残疾大中专毕业生、残疾农民工、残疾退役士兵等自主创业者提供小额贷款担保和服务。市和区县残联机关今年帮扶15名,明年帮扶30名。其中市残联机关今年帮扶4名,明年帮扶6名,并确保贷款用途、贷款偿还。市和区、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一帮一”随单位。
四、创业服务
以残疾人服务中心为平台,做到有求必应;为创业者提供困难帮扶服务、创业代理服务。全过程代理,帮助办理开业的一切手续。变“输血”为“造血”,动员各级残联组织开展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培训一个人,带动一帮人。市残联联系两户残疾人民营福利企业,市残联干部联系6户残疾人养殖大户,积极参与招商引资活动,帮助企业跑项目、跑资金,推动企业、养殖户做强做大。对有创业愿望的所有残疾人不分农村和城市,一旦求助残联,不需再求别人,由残联提供全方位、零距离服务,帮助残疾人实现其创业愿望。
五、落实责任
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曾乐斌同志为残联系统开展全民创业服务的总负责人,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刘永毅同志承担具体责任。每位职工都要承担“一帮一”小额贷款担保的具体任务。区县、乡镇残联理事长分别为所在区域开展全民创业服务的总负责人,各级残联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是全市残疾人全民创业行动的组织者、推动者、支持者和服务者,配合所在地党政切实负起残联系统推进全民创业、支持全民创业、帮助全民创业的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切合本单位实际的全面创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附件:各区县残联残疾人创业服务行动目标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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